qingfeng - 2008-5-22 17:16:00
据《重庆日报》报道,5月19日出版的第60期《旅游新报》在关于汶川大地震的报道中,刊发了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报道,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。昨日,重庆市新闻出版局根据有关规定,决定给予《旅游新报》停刊整顿的行政处罚。(5月21日新快报)
任何一个人看到这样的新闻报道,一定会极度愤慨。5月19日该报首页是一张图片,两个娇俏的年轻女士(孕妇)着三点式,眼神暧昧迷人,有一行大大的黑体字“本报推出汶川抗震特刊”赫然打在两名女士肚腹部位。另一张更是夸张,在灰暗的残垣断壁的背景中,一个穿戴露骨的女子,露出迷离的眼神,摆出各种“挑逗”和近乎色情的姿势……
我们不知道该媒体居心何在。难道对待饱受震灾肆虐的灾区和灾区人民群众就是这样一种感情?难道就是这样一种“责任”和良心?我们真不知道在国人悲怆、举世震惊的地震大灾难中,而且是在举世同悲、举国默哀的5月19日,为何这家报刊竟敢如此大胆“恶搞”,置人文伦理与民族情感与不顾,丑化和歪曲灾区形象若斯?!怎能不令人感到极度愤慨!
如果是为了钱,我想这家媒体包括负责人和责任人,你们是彻底去打错了算盘。难道你们通过这样的诲淫“色情”画面和报道,赚取公众的“眼球”,进而增加发行量或赚取到不菲的“银子”,不觉的愧疚?古语云:“君子爱财,取之有道。”什么钱不能赚?偏要在国家和民族受到危难考验的关键时期,发这样的“黑心钱”和“国难财”,你们感到心里踏实吗?
即使不为钱,这种“失误”也绝不应该出现。在震灾发生后的日日夜夜里,国内新闻媒体舆论氛围空前凝聚和团结,广大人民群众的民族精神和爱国热情普遍高涨。连一名普通群众都有的是非观念,为何到了极个别媒体报社的眼中,竟然就美丑不辨、是非不分?如此“错的离谱”的新闻报道是如何出炉的?难道仅仅一句“该期周刊系提前编印”就能一推了之?责编、主编、版面、设计、校对和印刷难道统统成了“聋子的耳朵”?这么大的“失误”,如此明目张胆地“恶搞”地震灾区,已经不仅仅是“失误”的问题。说明,我们极个别媒体从业人员职业情操是多么的低下,对群众感情是多么地麻木和冷漠。
新闻报道,不仅要求客观公开,还要求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良知正义。社会正气的宏扬,离不开正确的舆论导向,更离不开新闻媒体的高度社会责任感。如果说,客观真实是新闻报道的生命,那么良知和正义则是新闻报道的“灵魂”。一个丧失了社会责任感,钻到“钱眼”里的新闻媒体是可悲的。一个丢掉了正义和良知的新闻报道,破坏力和负面效应将是巨大的。
虽然,违背社会公德,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媒体和责任人已得到了相应处罚,但教训依然深刻。我们真心希望媒体在新闻报道时,能多一份社会责任、多一些“新闻良心”。(毕晓哲) 四川新闻网